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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周四保留了加利福尼亚州的一项法律,该法律禁止在美国人口最多的州销售来自饲养在狭小空间内的猪的猪肉,驳回了一项声称选民支持的动物福利措施不允许监管的行业挑战州外的农民。

法官们以 5-4 的投票结果维持下级法院驳回全国猪肉生产商委员会和美国农场局联合会寻求使该法律无效的诉讼,但他们在这样做的理由上存在分歧。

该行业曾辩称,该措施违反了美国宪法的一项名为商业条款的条款,法院将其解释为授权联邦政府——而非各州——监管州际贸易。

“虽然宪法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但加州商人可能出售的猪排类型不在该清单上,”撰写法院主要意见的保守派法官尼尔戈萨奇写道。

该措施被选民批准为 2018 年的一项名为第 12 号提案的投票倡议,禁止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猪肉、小牛肉和来自动物的鸡蛋,这些动物的圈养未能满足某些最低空间要求。

法律规定猪的禁闭空间必须足够大,以使动物能够转身、躺下、站立和伸展四肢。

猪肉行业团体辩称,该法律违反宪法,迫使其他州的农民改变做法,以便在利润丰厚的加利福尼亚州销售猪肉。

美国人道协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基蒂·布洛克对这一裁决表示赞赏。

“在猪肉行业结束将母猪关在狭小的笼子里以致无法转身的残忍、鲁莽的做法之前,我们不会停止战斗。令人惊讶的是,猪肉行业的领导者会浪费如此多的时间和金钱来反对这种常识采取措施防止无情、难以忍受的动物产品在加利福尼亚州销售,”布洛克说,他的团队介入此案以捍卫第 12 号提案。

全国猪肉生产商委员会主席、密苏里州猪肉生产商斯科特·海斯 (Scott Hays) 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失望。

海斯说:“允许国家过度扩张将提高消费者的价格,并迫使小农场倒闭,从而导致更多的整合。”

美国第三大养猪生产商海岸公司(SEB.A)准备从 7 月 1 日开始向加州客户提供“有限供应的合规猪肉”,该公司发言人大卫·埃赫特 (David Eaheart) 表示。埃赫特说,这家经营海岸食品 的公司在最高法院做出决定之前,已经改变了部分农场和工厂的运营方式,以满足加利福尼亚州的要求。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写了一份部分异议,保守派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和布雷特卡瓦诺以及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也加入了这一反对意见。四人表示,他们本来会允许加州法律的挑战者在下级法院提出索赔。

罗伯茨写道:“在我看来,请愿者合理地声称对州际贸易造成了沉重负担。”

加利福利亚的农场仅占美国每年 260 亿美元猪肉产业的一小部分。据该行业称,美国养猪场使用的笼子大小符合人道,是动物安全所必需的,并声称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赋予该州对猪肉行业的不当影响。

在此案中,乔·拜登总统的政府站在猪肉生产商一边,称各州不能因哲学上的异议而禁止对公共健康或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产品。

第 12 号提案将饲养猪或母猪所需的空间设置为 24 平方英尺(2.2 平方米)。根据荷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公司荷兰合作银行 2021 年的一份报告,目前的行业标准是 14 到 20 平方英尺(1.3 到 1.9 平方米)。

在总部位于旧金山的美国第 9 巡回上诉法院维持法官驳回猪肉行业挑战的决定后,最高法院受理了此案。